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

龐克也是老情人了。(Punk's Not Dead觀後感)

Punk's Not Dead是一齣由Susan Dynner所導的紀錄片。龐克音樂是我曾經喜歡過,而一度幻滅的音樂。我很久不再聽龐克了。龐克音樂在2006或2007年左右或多或少是所謂的30週年,而這片就是導演在龐克已經逐漸勢微的今天,所特別拍出來的片。當我有機會看到這一齣紀錄片時,我一直很想知道他是怎麼能推導出龐克不死,或是龐克未死的這個結論。


做為一個曾經的憤怒青年(曾經憤怒也曾經是青年),會迷上龐克音樂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我現在已經記不起來是什麼時候了,我只記得我那時還在念大學,想來應該是20出頭的事吧。那時候覺這個社會實在是太無聊了,不但無聊而且充斥著許多不公不義的事情,所以會喜歡帶有反抗精神的龐克音樂。然而,隨著我對龐克音樂的越來越了解,我也落入了和其他人一樣的論調,就是龐克已死。(不過有人把Punk翻成叛客也有人翻龐客,我看我乾脆寫原文Punk好了)


最原始的Punk做為一種音樂,其實是非常不重視音樂性的。在形成Punk的那個年代前,充斥著許多搖滾大團,如Led Zepplin,Rolling Stones.....,雖然現在很難完整還原當時Punk Rock形成的心態和精神。不過一般認為Punk的誕生,是對當時保守而裹足不前的社會氣氛和那些恐龍級搖滾樂團的一種反動。Punk所要強調的是DIY的精神,是不需要繁複的音樂演奏技巧就可以玩的音樂。是只要內心不滿,有需要發洩出心中的怒吼,就可以去玩,人人都可以玩的音樂。甚至有一種說法是,就算沒學過樂器,只要拿著樂器或是掃把上台,每個人都一樣可以玩Punk。


因此原始Punk的音樂性其實是不太夠的,我還記得我每次一放Punk,室友都會叫我不要放那麼吵的音樂。所以我每次都需要很小聲的聽。但我那時候一直不了解,明明有那麼多值得生氣的事情,為什麼大家都不生氣呢?為什麼大家都不愛聽Punk?後來我雖然不還是不知道大家為什麼都不生氣(因為其實現在我有時候還是會覺得很氣),但隨著我Punk越聽越多,我想其實那些Punk也沒那麼多好氣的,到後來一堆團也只是因為憤怒而憤怒而已。


先不管所謂的Punk樂聽起來是什麼樣子,不像其他搖滾樂的分支,重金屬、Hard Rock,忽然要一個沒聽的人去描述玩那些樂風的人可能是什麼打扮,要描述Punk的話,大家應該很直覺的就可以說出龐克頭,有些人甚至可以說出帶刺手鍊和項圈,或是刺青舌環之類有的沒的打扮。是的,做為一種音樂,Punk的打扮是非常明顯的。也因為他的打扮明顯,所以Punk很容易模仿,也容易陷入Punk一定要怎樣怎樣,或是,最慘的一個狀況,只要怎樣怎樣就是Punk了。


主張Punk已死的人就是這樣的論調,他們認為現在的Punk已經沒有剛開始形成的那種反抗精神,而只是突具形式和外表的Punk音樂。到後來的Punk只剩下一種樂風,一個用三個和弦就可以彈完一條歌的樂風。大部份的龐克團只想要玩音樂和模仿外型,而完全不管所謂的龐克精神,如果真的有那種東西的話。我還記得我以前看到NANA漫畫,裡面男主角說他要玩Punk時我想要撕書的衝動(但就不要問我為什麼會想看NANA了)。那種東西根本就不是Punk!主張Punk已死的人不是指Punk這種音樂不見了,他們說的是Punk精神的死亡。


好了,現在可以知道為什麼要特別強調Punk不死了。來進入正片吧,一開始紀錄片花了一小段開頭來講述樂手自身對於Punk的定義,鏡頭一轉之後就變成了社會大眾對於這些奇裝異服的Punk感到畏懼。然後進入所謂的龐克精神,DIY精神了;找了一些歌迷和樂手來講他們之前是怎麼巡迴演出的。慢慢的從巡迴演出的克難變成音樂只有小眾能接受。而經過一段時間的凋零和累積,Punk忽然在一些樂團的推波助瀾之下變成大眾可以接受的音樂了!這時候大概是影片的1/3;隨著Punk的大眾化,進入商業模式,片子慢慢進入了所謂Punk已死的問題,就像我上面說的,只是染髮穿耳環穿鼻環搞一個怪髮型就真的是Punk了嗎?大約在開始進入片子中後段,約2/3開始,導演又開始回頭訪問那些玩了二十幾年三十年的老Punk咖,他們還在繼續玩著他們以前的Punk音樂。接續著這一段是世界的Punk場景,最後,是那些台面上的Punk樂團說他們還是Punk的原因。


因為我是分三段看完的,所以感想變得有點凌亂。一開始出來的那些老團出來說Punk是什麼,他們怎麼玩Punk時當然是十分認同的。只是那時候的Punk一直被認為是離經叛道,不被社會所接受的。因為隨著Sex Pistols的解散,Punk也轉入地下化。隨著劇情(?)推進,提到在美國的那群開始玩比較慢的音樂時,整個紀錄片開始不再提之前的龐克精神。因為我搞錯了片長,所以本來以為他會用台面上依然有很多流行Punk團做為結束,心裡一面覺得這樣的話本片就太弱了,又覺得不會有那麼虛的紀錄片。但隨著片子開始找了一些老樂團老樂迷出來做為反省,乃至於進入世界的Punk場景;總會讓我覺得片子有意無意會落入一種美國的Punk是流行音樂,英國,甚至其他國家的Punk才是Punk的論調。雖然他沒有講的很明顯,但他的拍攝手法總讓我有覺得那在裡面是一種隱而不彰的論調。至於最後出來那些知名樂團的訪談,個人覺得沒有什麼說服力,這和飆車族的父母在孩子被抓以後總是會說自己的孩子很乖是一樣的道理。而片子是否讓我有Punk不死這個結論,我必需說我持保留態度。


不過看著這片子,我總會想到濁水溪公社和台灣的其他樂團。看著那些玩到現在的老團,我總會想到爛頭殼Robert裡面的一句話「你以為大家還聽我們的音樂嗎?這只是一種民俗技藝。」(大意啦,非原文)對於那些只看得到濁水溪公社表面上那些髒話,那些嘻笑怒罵而加以模仿的樂團,我也會想到這部片中說的一句話「你們能說他不是Punk嗎?是他依然是Punk。」只是總會讓人覺得少了一些什麼。他們或許只想玩音樂,不想管那些精神,或是說,他們只想走紅,那些精神誰管他,但我們能說那些不是Punk嗎?而看到後來那些世界上的Punk場景,我也想到了爛舞台,完全就讓我會心一笑,是啊,玩音樂能這樣玩真好。我很開心還有人這樣玩。


至於我的看法,對我來說,Punk音樂是一種很難玩得好的音樂(我不是說不好彈)。因為龐克除了音樂性以外,還被期待承載了音樂以外的價值。如果只管價值而不管音樂性,那是不會受歡迎的,此外相當容易落入為憤怒而憤怒的窠臼當中。如果追求受歡迎或追求音樂性,又會被批評失去了龐克精神。因此玩Punk音樂,很像是一種在走鋼索的行為,稍有不慎就會落入不好的境地。至於Punk不死這個論調,從音樂性來看,我想是的。Punk音樂永遠不會死,只要還有人類在,只要還有人會不管其他現有的音樂而想要歌唱,那永遠會有Punk音樂,或是受Punk影響的音樂,我們也永遠可以找到那些自己搞的人,就算他們玩的不是Punk。至於Punk精神,我必須說我討厭精神的討論,因為容易流於空談,關於某某精神這種事情,實在很難說的準。這不表示我覺得DIY或是對這個體制有反抗的精神不重要,是,我覺得那是重要的,只是我不認為那非得和Punk扯上什麼關連,都說是精神了,有沒有音樂有差嗎?


我想我已經過了聽Punk的年紀了,這不表示我已經不再憤怒,是,我對這個社會依然還有很多的不滿,我一樣覺得這個社會很無聊;只是現在我會覺得除了憤怒以外,我們總可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有些憤怒變得更深沉,不一定會重新從嘴上罵出來,可能會收在心裡面。而現在聽Punk只讓我覺得無聊而已,三個和弦已經很難讓我覺得有趣了,我已經不再是當初那個搖滾咖了。不過,對我來說,那也不是很重要就是了,世界上還有很多很美好的音樂,也不一定要非聽什麼樂不可。我已經忘記是在哪裡看到的文字了,那段文字的大意是美國從前那些嗑藥沒死的Punk(還是根本就在講嘻皮呀?)隨著年紀漸增,穿上了西裝進入了矽谷,成為從前自己所反對那些商業化資本主義的中間份子。我很喜歡這段文字背後的感覺,除了年紀所造成的反差讓我很喜歡以外,我不認為那是一種背叛或是一種墮落,對我來說那只是隨著年齡的不同而做出不同的選擇。而且我也不覺得他們背叛了什麼,我相信他們在心裡面某個部份還是會對這個社會有所不滿;而我也相信,只要革命的號角一吹起,就會有人跟著一起拔掉領帶,說:「這個社會真是爛透了,讓我們革命吧!」至於他們是不是龐克頭,是不是穿皮衣,是不是還聽Punk?老實講,這很重要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