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9日 星期一

[食譜]Arroz con Pollo

既上次Tortilla con quesillo推出大受好評以後,旅館的女士Leslie(不確定是不是這樣拼)又再次傳授我們當地人party聚會最愛煮的Arroz con Pollo。不用說我當然是要把握機會學起來,不然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我是遠渡重洋來宏都拉斯魯肉的。Arroz con Pollo 身為con系列的一員,直接翻過來當然是圈圈和叉叉的意思,事實上Arroz con Pollo直譯就是米與雞肉,這樣翻的話就和「媽媽有隻雞,媽媽有隻牛,爸爸覺得很驕傲,他完全不在意。」的雞與牛沒有差別了,可是我們怎麼能這樣翻,這應該要叫雞肉飯,宏式( /拉美式? )雞肉飯。(以下完全不是由我操作,我只有照相和記錄)



食材(照例是9人份)


胡蘿蔔2條


玉米罐頭1罐


青椒1顆


紅椒1顆


洋蔥半顆


雞胸肉3大塊(選雞胸肉是因為雞胸肉肉比較多,符合經濟實惠的原則,不然其實什麼部位的肉都可以)


豌豆一些(Sara姐一直說是綠豆, 可是我覺得以我對這邊的人的了解,應該是綠色的豌豆,反正我們忘了買,所以沒有加。)


米1.5磅(約681公克,可是交大登山社出身的我知道另一種估計方法,男生4兩女生3兩,夏天食欲不振的時候可以估男3.5兩女2.5兩,一兩為37.5克,反正大家想辦法估自己要吃的量就對了)


調味料:蒜頭若干、雞湯塊、大蒜雞湯塊、咖哩粉兩小包,奶油半條至一條、胡椒、鹽。這邊請依自己口味調整唷。



料理(這次照相從這裡開始)


1.把米和上述蔬菜都洗好。


2.以清水煮雞,水的量隨便,適量就好,至少要蓋過雞肉,但是請不要超過米的兩倍體積(見後),加入一小片洋蔥和適量胡椒、鹽、大蒜。大概煮一下就好了,煮到功虧一簣就全熟的時候就可以拿起來,真的不要煮到全熟,等等還要再煮呢。(全熟應該也沒關係吧我想,頂多就是吃起來比較老而已)



3.把雞拿起來剝絲,湯留著。



4.用要將對方殺千刀的氣勢把洋蔥、青椒、紅椒都切丁,很細很細的丁。



5.把洋蔥、青椒、紅椒混在一起。



6.胡蘿蔔切絲。



7.雞湯塊、大蒜塊剁碎,扮在一起。(旁邊兩小包就是咖哩粉,先還不要加唷,這就是咖哩粉大概的份量)



食材全部處理完就會長這樣。


8.不要考慮血脂和體脂肪了,半條至一條奶油隨便切成一兩塊全部給它丟在鍋子裡。抹勻在鍋底,用不完沒關係,但鍋底至少都要有一層。



9.把米丟進去鍋子裡,對,我説的是米,不是飯,剛剛沒有人說要把生米煮成熟飯。用學生參加升旗典禮那種敷衍的心態以中火至大火隨便炒個幾下。以我觀察,差不多是唱完國歌和升旗歌的時候就可以佯裝中暑昏倒了,不是啦,我是說隨便炒一下就可以停了。(根據我不專業的判斷,這邊炒一炒的目的應該只是讓米都有充分沾到奶油)


10.胡蘿蔔絲和蔬菜和一罐玉米都丟下去,如果有豌豆的話,我想應該也是會在這裡被推入火坑吧。



11.把剛剛煮雞的雞湯倒進去,約維持米和湯1:2的比例,不夠就倒水沒有關係,因為她們也是有倒水。


12.咖哩粉和雞肉絲也全部給它下去啦。


13.攪拌。



14.這時候整鍋東西完全像是ㄆㄨㄣ,沒關係,這完全是正常的。蓋上鍋蓋,以未婚小媽媽拋棄親生嬰兒的心態完全棄置不管。剛剛蓋上鍋蓋的時候可以稍微偷試一下味道,我看她們也有偷喝一小口湯。我剛剛說啦,就是未婚小媽媽拋棄親生嬰兒的心態呀,有些比較心軟的一開始還會忍不住回頭看個一兩次。但是千萬記得要狠心離開,千萬不能用孔雀東南飛一步一回頭的心情一直開鍋蓋;不然隔天的社會版出現的是狠心小媽媽拋棄嬰兒未遂被輔導,而不是某處發現棄嬰的消息,煮飯會不會成功的關鍵就是在此。要知道,生米煮成熟飯是一個很害羞的過程,千萬不要去打擾人家。



15.好了就可以拿起來吃了。有沒有好的判斷依據是在於你會不會聽到水在滾/冒泡的聲音,煙也是一個判斷的依據。(我這裡沒有寫調整火候,事實上她們也完全沒有調整,從炒米開始一路都是中火至大火)



吃了啊,還在幹什麼。


 


SOC註:我想會用鍋子煮應該是她們不知道電鍋的好處吧,事實上電鍋完全就是上天賜給人類的禮物,進入工業時代最偉大的發明。 如果不是電鍋,家庭主婦也不能毫無後顧之憂的在下午3點還在逛百貨公司,或是喝下午茶搬弄是非;宅宅工程師也無法專心致志的加班,這完全有損我台灣身為全世界電子電機重鎮的威名。所以適當使用電鍋是很重要的,是我的話,我會在步驟9開始修正:把米丟到一般鍋子裡面炒過,奶油也只用一部份而已。然後再來的部份修正是米炒過和其後所有的東西丟到電鍋裡,剩下的奶油也會在這邊下去。水的份量減少,比例可能要試過才知道,我想應該是照電鍋米和水的刻度比例再適當多一點就可以了,不用到1:2。


3 則留言:

  1. 阿你有帶電鍋去嗎?

    版主回覆:(09/28/2008 11:54:14 PM)


    有的,當然是有帶,因為我之後是自己一個人住,有電鍋會方便很多。而且我們家卡老師說的好,台灣人的家裡面一定要有電鍋,沒有電鍋就沒有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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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真的很厲害,我喜歡你的敘述方式。有個性!大推唱完國歌和國旗歌就可以佯裝昏倒~佯裝實在是很時尚的用字~

    版主回覆:(09/30/2008 03:45:01 AM)


    好說好說,雖然身屬過氣搞笑藝人,但還是要了解時尚界的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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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怎麼辦,我會不會哪天逛金石堂突然發現架上的暢銷書是九把刀最新小說還有殺客強趣味食譜

    版主回覆:(09/30/2008 04:22:56 AM)


    應該是不會,要保持低調,不然被潘迎紫告就糗了,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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