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陳為廷參選事件幾個想法。

因為陳為廷參選以及後續發展完全超出我學過的知識範圍,所以我的想法根本自相矛盾。以下只是做個紀錄,文長,自己決定要不要看:


1. 在這件事爆發以前,當然我是支持陳參與補選。除了我本來就欣賞這個人以外,其實更大的原因是因為,陳如果參選,藉著他的知名度可以把苗栗的整個派系生態攤在全國面前。不要讓那些土豪自己玩自己的。

2.事情爆發以後,我是不是還支持陳,我到現在仍然沒有答案。但是我敢肯定我支持他出來繼續選。原因如一,最重要的就是利用他的知名度,所以他退選我很失望。但是他繼續選,如果我是苗栗人,我要不要投他,答案就不一定了。或許要看剩下的有誰,如果是劉政鴻對陳,我支持誰淺而易見。但是換了別的組合就不一定了。但是我覺得就算他不退選,民進黨沒有必要再禮讓他,一定要推出自己的候選人。至於這個狀況,如果我是苗栗人,我要投誰,我的答案還是看組合。(還好我不是苗栗人)

3.這件事是照妖鏡,但是與其說是照了他或是社運人士,倒不如說是狠狠照了我自己。其一是因為我常常在說永遠不要對政治人物有期待,也不要盲目的支持一個人。但是初聽這件事,我還是難掩失望之情。看來我對他還是有投射。所以我以前都只是嘴巴講的好聽。

4.講到其二以前,先講到我和台北劉小姐的討論的幾個問題。「如果他今天不是性騷擾而是性侵,我們會不會繼續支持他?」「如果他今天不是性騷擾而是爆出年輕時參加黑道,我們會不會繼續支持他?」「如果是偷竊或是強盜呢?」我昨晚想了一想,如果順從自己心意,我的答案是以上都不支持。但是這樣想想,那我更是自打嘴巴,因為我以前一直講要支持更生人,結果完全只是嘴巴說說,實際上根本就是不原諒。

5.「所以對我來說政治人物完全不能犯罪?」我目前的想法是看犯什麼罪。偷竊,強盜我認為可以,貪污性侵/性騷擾我覺得不行。我判斷的基準是這個前科犯如 果在當上政治人物以後,會利用政治權勢而更容易行使該項犯罪,那我就覺得不應該。另外一方面是該政治人物就是在某方面更容易被抓到弱點,讓壞人有機可趁。 所以這樣看,陳為廷依我的標準就這輩子不能從政了。

6.可是我一方面又覺得不完全是這樣。因為現在欲望上的弱點就被明白攤開,如果陳以後從政,我想所有的人都會盯著他(的老二),所以他應該比較不容易再犯錯(應該吧)。從這樣看,說不定對陳來說前科現在曝光長遠以來算是好事。

以上幾點只是暫時把一些想法先整理下來,但是說不定明天問我,我的看法又變了。在這件事,我的知識和之前受過的訓練真的不夠讓我有完整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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