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去美國玩的時候,被在地人介紹了Dr. Pepper這種飲料。一開始喝覺得很怪,雖然我不是日本人,但我猜測大概是日本人來台灣喝到黑松沙士的那種怪。後來喝一喝覺得越喝越好喝,雖然沒有認真找,不過就當成是美國才有的飲料。那時候是天天喝一罐,搞到後來只要有去美國我也都會買一罐來喝。當成去美國的一種儀式。
沒想到今天在家樂福逛的時候就看到Dr. Pepper好端端地擺在架上,標價45元。和我上次在美國喝到Dr. Pepper要美金三塊多(我在機場買的)一比,這個價錢雖然比台灣罐裝飲料貴,但和美國比便宜不少。雖然還在猶豫這樣就破壞了在美國喝Dr. Pepper的儀式感,但猶豫了30秒還是買了,而且得到了這儀式感大約價值台幣55元的結論。
圖為我買的Dr. Pepper和在市場附近買的仙桃的合照。雖然不到很喜歡吃仙桃,但基於滿少看到的我就買一下。我這個人最喜歡吃一些少見的東西(如果不涉及環保議題的話),畢竟少見的東西就是要吃過才知道喜歡不喜歡。
都講到仙桃,順便記一下買仙桃的事情。其實我也不是第一次吃仙桃,吃很多次了。昨天我買仙桃的時候旁邊有個阿姨(以我的年紀要叫她阿姨的阿姨)一直在碎碎念「仙桃吃起來若番薯,阮囝一直不愛吃,我只好送人」(但我本人覺得仙桃吃起來像是蛋黃)。我和她說這種東西少年人比較不吃,我是基於要給小孩嘗試新東西的心態買的。結果阿姨開始問我「恁囝偌大漢(你兒子多大)?」我說中班,阿姨居然開始問我「你有幾個?」「一個爾爾。」「多生一個啦,兩個較有伴,毋通講無錢飼。我包你加生一個袂後悔…(多生一個啦,兩個比較有伴,不要說沒錢養,我保證你多生一個不會後悔)」我居然被買水果時搭訕的阿姨勸生,讓我只能匆匆結帳落荒而逃。內政部應該要頒獎給這個阿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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